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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方案

2013-01-02
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循环利用资源,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以秸秆转化、农村沼气、有机肥利用、生态种植养殖等技术集成为手段,构建以自然村为单元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污染“零”排放的生态新村模式,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消除脏、乱、差;采取项目带动、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物业管理的方式,培育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保育草原、水域和良田,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十一五”期间,在500个县(场)建设10000个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新村。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80%以上,推动沼气普及和功能拓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改善环境卫生质量;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保育良田;基本实现草原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主要任务

  2006年,以“百县千村”为重点,启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按照每年滚动增加100个县2000个村的规模,逐年扩展,到2010年,建成10000个生态新村。以点带面,典型引路,辐射带动,全面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能源生态建设工作。生态新村建设优先安排在大别山、井冈山、沂蒙山、太行山、武陵山、大巴山、延安等主要革命老区和血吸虫、地氟病等疾病、疫病多发地区,占总数70%以上;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其他相关行动结合。拓展内容和功能,放大示范效应。生态新村要具有代表性,在一个县(场)内集中连片,形成规模。

  四、重点工作

  (一)开发清洁能源

  大力普及农村沼气,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省柴节煤炉灶(炕)的升级换代。农村沼气建设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引导农民开展改路、改水、改院。在北方适宜地区建设 “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在南方适宜地区建设 “猪-沼-果”能源生态模式;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在牧区与草库伦建设结合,推广“两池(沼气池、青贮池)两灶(太阳灶、省柴节煤灶)两棚(暖圈棚、蔬菜大棚)”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小型风力发电。

  (二)防治农业污染

  实施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示范引导发展秸秆生物气化集中供气;通过建设暗排沟、厌氧净化池等设施,集中净化处理生活污水;建设农田有毒有害废弃物收集设施,推广化肥、农药合理使用技术,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和机械化还田技术。实现农村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从源头防治农业污染。

  (三)保育草原、水域和良田

  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与服务,开展增施有机肥的生态补偿试点,鼓励农民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转变;在重要草原地区,实施草原围栏、人工草地、草地改良和饲草料基地建设,开展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牲畜舍饲养,促进草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主要海区、江河流域等重要渔业水域,建设人工鱼礁和放流站,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开展珍稀濒危鱼类的增殖放流,增殖和恢复渔业资源。

  (四)建设乡村物业

  按照国家投入引导、资产集体所有、方式灵活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以村为单元,建立物业管理站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招聘专人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秸秆等废弃物,并负责沼气、垃圾处理、污水净化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鼓励企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广泛参与,形成以村为基本单位、农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乡村管理服务体系,带动村级服务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五)推动产业发展

  依靠技术集成创新,构建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利用的生态产业链,推进相关产业在区域内聚集和循环式组合。通过沼气建设,带动沼气池施工、管理维护和配件生产等服务产业发展;通过秸秆燃料、肥料、饲料和基料转化,推进生物质能源产业、有机肥产业、秸秆养畜产业和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广化肥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稻田养殖等生态农业技术,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发展。

  五、行动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布局,突出革命老区,兼顾典型生态经济类型区,推广应用适用技术和模式,解决秸秆、粪便、垃圾等资源化利用问题,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新村。

  (二)科技支撑,创新机制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着力提升秸秆固化和生物气化、粪便和污水净化、生态种养等关键技术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坚持民办公助、集体所有、市场运营、民主管理,探索建设乡村物业,发展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培育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政府要发挥投入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服务机制。同时,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参与建设。

  (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以村为单元,先行建立一批生态新村,辐射带动,整体推进,形成规模,明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动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整合项目资源,合力推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到村,建立运转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

  (二)建立技术支撑机制

  建立专家指导组,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作用,把农村沼气技术、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种植、养殖等适用技术进行优化组合,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基层农村能源和环境保护体系的作用,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保证建设质量。引入科技入户的工作机制,组织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

  (三)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对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支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生态家园富民行动进行投入。

  (四)建立监督评估机制

  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各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开展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组织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绩效突出的省、市、县(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生态家园富民行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激发自觉参与的热情,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七、责任分工

  (一)负责人

  张宝文副部长、朱保成组长总体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牵头单位

  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

  (三)参与单位

  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渔业局。

  (四)具体责任分工

  1.开发清洁能源。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具体工作由能源生态处王久臣负责。

  责任单位:发展计划司,责任人杨坚,具体工作由投资计划处郭永田负责;畜牧业司,责任人张仲秋,具体工作由行业发展处谢双红负责;兽医局,责任人李金祥,具体工作由防疫处陈国胜负责;渔业局,责任人陈毅德,具体工作由资源环保处吴晓春负责;农垦局,责任人吴恩熙,具体工作由科技与社会发展处黎光华负责。

  2.防治农业污染。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具体工作由资源环境处王青立负责。责任单位:财务司,责任人王鹰,具体工作由专项资金处李洪涛负责;种植业司,责任人李昌健,具体工作由耕地与肥料处许发辉负责;畜牧业司,责任人张仲秋,具体工作由行业发展处谢双红负责;渔业局,责任人陈毅德,具体工作由资源环保处吴晓春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责任人刘恒新,具体工作由科教质量处李安宁负责;农垦局,责任人吴恩熙,具体工作由科技与社会发展处黎光华负责。

  3.保育草原、水域和良田。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具体工作由资源环境处王青立负责;责任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责任人黄连贵,具体工作由产业化指导处王维友负责;发展计划司,责任人杨坚,具体工作由投资计划处郭永田负责;财务司,责任人王鹰,具体工作由专项资金处李洪涛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责任人李昌健,具体工作由耕地与肥料处许发辉负责;畜牧业司,责任人张仲秋,具体工作由草原处张智山负责;渔业局,责任人陈毅德,具体工作由资源环保处吴晓春负责。

  4.构建乡村物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具体工作由能源生态处王久臣负责。责任单位:财务司,责任人王鹰,具体工作由专项资金处李洪涛负责;发展计划司,责任人杨坚,具体工作由投资计划处郭永田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责任人李昌健,具体工作由耕地与肥料处许发辉负责;畜牧业司,责任人张仲秋,具体工作由行业发展处谢双红负责;渔业局,责任人陈毅德,具体工作由资源环保处吴晓春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责任人刘恒新,具体工作由科教质量处李安宁负责。

  5.推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责任人张凤桐,具体工作由资源环境处王青立负责。责任单位:财务司,责任人王鹰,具体工作由专项资金处李洪涛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责任人李昌健,具体工作由耕地与肥料处许发辉负责;畜牧业司,责任人张仲秋,具体工作由行业发展处谢双红负责;渔业局,责任人陈毅德,具体工作由资源环保处吴晓春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责任人刘恒新,具体工作由科教质量处李安宁负责;农垦局,责任人吴恩熙,具体工作由科技与社会发展处黎光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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