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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农改: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

施维 董文龙2015-12-23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万恒合作社社员收到分红款后笑逐颜开 孙竹梅摄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 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既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在稳 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更好地放活土地经营权;如何在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财产权利的同时,更好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如何兼顾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又能体现改革的超前性、创新性?这都需要发挥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

    以山东枣庄市、宁夏平罗县等为代表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关改革试验,确权基础上,放活农村土地包括交易(流转)、抵押、入股、处置(退出)等在内的广泛财产性权利。在还权赋能的同时,牢 牢守住农民利益不能受损的底线,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和宝贵经验。

    明晰产权,确权先行

    电脑屏幕上清晰地显 示着各家户主的名字和耕地亩数,用鼠标轻轻一点,“张某、64022、第九村民小组、14.53亩”等相关信息清晰地显示在屏幕右侧。这是记者在宁夏平罗 县渠口乡红阳村看到的土地确权成果,平罗县农经站站长关尚德告诉记者,平罗县使用了统一的软件平台记录确权数据,土地权属关系一目了然,有效地减少了争 议。

    据了解,平罗县这一做法只是宁夏推动土地确权工作的一个缩影。“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包括统一工作流程、政策口径、软件平台、航拍采购、经费补助等在内的省一级确权工作统筹。”宁夏农牧厅农经法规处处长张延平介绍说,“有效地推动了确权工作顺利进行。”

    推 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然建立在清晰的权属关系基础上,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土地确权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如枣庄市探索了“两书、一表、一图、一合同、一证” 确权登记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90%以上的确权任务;黑龙江克山县探索了“四统一五到户”的工作方法,确权量目前达到了95%以上。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地区土地在私下流转,很容易产生流转不规范、农民利益受损等问题,农村改革试验区在规范土地流转、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索。

    据 枣庄市农经办主任冯宜勇介绍,枣庄市已建立起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实现了包括土地经营权在内的全部农村产权的进场交易,规范 了经营权的流转。同时,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还探索出了为流转主体发放《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的模式。“以往土地流转都是给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土地使用产权 证,从长期看,这可能会放大了经营权淹没了承包权,当发生纠纷时,农民的话语权就会降低。”冯宜勇对这一模式的意义分析得很透彻:“现在我们以《农村产权 交易鉴证书》代替《土地使用产权证》,更加突出的是土地流转的交易性,淡化经营权的概念,这更有利于保证农民的利益。”

    盘活资产,还权赋能

    对于农村改革试验区而言,一直在探索更大范围内赋予农民对于土地有效的收益权。其中,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两权”抵押贷款权能,是一项重要内容。

    在 枣庄市山亭区万恒土地合作社,记者了解到该社入股和流转了土地1600余亩,为了解决经营流转资金问题,合作社在2014年抵押了500亩流转土地,贷了 100余万元。“贷款有效地缓解了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让我增加了农用设施,提高了经营水平。”该合作社理事长魏洪军说。

    但是抵押 的土地毕竟都是农户的承包地,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各个试验区普遍的做法是,进行抵押之前,需征求流转土地的农户签字同意。除此之外,枣庄市确立 了用于抵押的土地最多不超过流转土地的1/3,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3年的原则。平罗县则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对没有还贷能力或还贷延 期的,可从风险基金中先期垫付,既保护了农民利益,也调动了金融服务部门的积极性。安徽宿州市则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化解因农业经营风险 造成的抵押贷款坏账。

    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入股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实现途径。从改革试验的实践来看,大部分试验区采取了土地股份合 作社的形式,如在平罗县的带动下,宁夏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该社由村支部牵头,以每亩地折合830元为一股,一共设置总股权 1688股,采取“保底+分红”的模式。“保底830元,年底还进行二次分红。”该社理事长徐建平介绍说,“再多出的收益还可用于建设村里的公共设施。” 当记者问及把土地交给合作社是否放心时,60多岁正在合作社劳动的入股农民杨金山说:“以前土地交给老板们总不放心,现在土地交给村委会办的合作社,还能 多分红,我们放心着呢!”

    枣庄滕州市南沙河镇也开展了类似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保底600元+分红”的模式;宿州灵璧县灵南生态合作社等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2013年每亩保底1000元,分红584元,比土地流转收入高35%~58%。

    有 偿退出,尊重民愿赋予农村土地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其中也包括处置权。为了解决农村“空心化”带来的土地和房屋资源闲置浪费,能让农民更顺利地迈进城镇化的 大门,探索引导有条件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财产权很有必要。但不同于一般财产,土地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引导农民有偿退出“三 权”,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

    平罗县灵沙乡是开展“三权”有偿退出的重点区域,该地取得的经验被国务院副总 理汪洋称为“平罗经验”。平罗县农改办主任顾自军为记者介绍了它的具体内容,“设立500万元的退出收储基金,对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的农户, 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其自愿永久退出‘三权’,并给予一次性补偿。”顾自军说,“目前,围绕插花移民安置,已收储自愿永久退出耕地、宅基地和房屋720 户,转让耕地3600亩,插花安置移民300户,为全区移民安置探索了新途径、创造了新模式。”

    在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记者见到了 从宁夏南部固原市西吉县搬迁过来的生态移民陈月义。他告诉记者,2012年他搬迁到了西灵村,到这里时得到了一处宅基地和房子,还有5亩水浇地,现在孩子 上学也方便了,生活也好了,而所有这些,他没有花一分钱。对此,该村村支部书记田生俊解释道:“几年前,村里便引导那些在城市打工、买了房子的村民退出耕 地、宅基地,我们给每个退出农户补助了12万元,移民过来的时候,我们就把这些房子和地免费提供给他们。”

    围绕农村“三权”有序退 出,其他试验区也进行了相关探索,如在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上营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了70多户老旧无人居住房屋退出,土地进行复垦,用 于发展种植养殖业;黑龙江克山县出台专门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定居,对退出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给予购楼补助优惠,全县退出农户近900户,退出土地 近2万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要创新放活,又要严守底线,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要立足实际。正如枣庄市委副书记梁宪廷所言: “农村改革和探索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粮食增产、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在最根本上,还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土地制度 改革是下一步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农村改革试验区作为“探路者”取得的这些宝贵经验,值得全国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去思考、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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