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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职业化之路的创新实践

2017-04-22

  这是一项牵动“三农”发展全局的战略工程,这是一项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的基础工程,这是一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创新实践,这更是一条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的根本之路,这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谁来种地”问题的重要论断,到连续5个中央“1号文件”的战略部署,从农业部、财政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应运而生,到全国1600余县的相继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呈现可喜局面——提升了一批对农业有感情、有经验的“老农”,吸引了一批有乡愁、想创业的“新农”,引进了一批有学历、能创新的“知农”。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指出,人才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壮大新农民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形势下我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实践证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这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农民职业化之路,不仅正在改变着亿万农民的命运,也在深刻影响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仅2013年以来,全国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60万人,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一批“戴眼镜”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涌现,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早日实现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型职业农民肩负着前所未有的使命——

  再过10到20年,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中国农业将主要由他们来承担,并由此走向现代化

  眼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期。农民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是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首要力量,然而农村人才的流失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农村务农劳动力呈现兼业化、老龄化、低文化;另一方面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对劳动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引发全社会关注。

  毋庸置疑,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核心是要解决人的问题,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是农民的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是农民最实际的期盼。可以说,培育农民、提高农民不仅是国家的战略要求、产业的现实需求,更是农民的真心诉求。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三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传统农耕社会中,“面朝黄土背朝天”道尽了农事耕作的艰辛,也让“农民”成为卑微的身份符号,“跳农门”成为千百年来农民无奈的选择。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不再是低微身份的象征,而是一种体面而有尊严的职业,坚定他们以农为根、以农为业、以农为生的信心,在希望的田野耕耘现代农业、建设美丽新农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农业现代化的方向性问题。农民职业化是农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指标,“职业化农民+合作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只有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快构建一支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才能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和保障。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性问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民。

  虽然这几年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还在扩大,而且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公共服务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其打造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使农民成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可以说,时代发展呼唤着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也肩负着前所未有的使命。

  诚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言,再过10到20年,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中国农业将主要由他们来承担,中国农业将由此走向现代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培育与培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代表了一种制度上的创新,由单一的技术培训拓展到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并重,由单纯的教育培训延伸到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以及政策扶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强有力的政策推动,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关键。

  2012-2016年,中央连发的5个“1号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此,农业部在2012年就开始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2014年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已经覆盖8个整省、30个整市和800个示范县,全国1600多个县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

  “培育与培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代表了一种制度上的创新,不再是简单地就项目论项目,单纯地完成培训任务,而是更加注重培育的质量,由单一的技术培训拓展到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并重,延伸到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还有扶持政策的跟进落实,提高了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农业部科教司司长廖西元如是说。

  正是为了确保培育质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以来,资金投入不断增长。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1亿元,今年扩大到13.9亿元,带动地方每年投入近10亿元,提高了补助标准,提升了培训效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纷纷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列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创造了不少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

  江苏省委、省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纳入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50%,为此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各市县也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如今,这项工作开展得风生水起。

  陕西省连续3年被农业部确定为整省推进示范省,2013年启动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创新性地将大中专院校的农业学生作为新生力量列为培育对象。“在职业农民培育中,我们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理论授课、网络教学、基地实训、资格认定、帮扶指导、政策扶持’的模式,建立职业农民数据库,认定了一大批职业农民。”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杨效宏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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