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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成

李昊 马晓刚2018-04-18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2014年,内蒙古在10个牧业旗县开展了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2015年5月,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全面推开。经过3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成。

  全区落实的草原所有权面积、使用权面积、承包经营权面积,分别占2010年草原普查面积的88%、5%和80%。为依法保护草原生态、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稳步推进草原“三权分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内蒙古农牧业厅厅长孙振云介绍,确权承包工作对于保护农牧民草原承包经营权益、促进草原流转、减少草原权属纠纷、探索农村牧区金融制度创新以及建立繁荣稳定的新牧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内蒙古将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任务,全面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严格依法保护基本草原;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稳步推进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和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加大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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