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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的农业理想

网络收集2019-07-13

在阿里云发布“ET农业大脑”满一年后,近日,阿里巴巴全国首个数字农场在国家级贫困县内蒙古自治区科中右旗正式启动,该数字农场将聚焦大米产业“产供销”的全链路数字化升级。不只有阿里,京东在去年底就宣布以“猪脸识别”技术介入生猪养殖产业,拼多多的首个“多多农园”项目也在前段时间落地云南保山。这一次,互联网巨头几乎同时选择进入了农业产业全链条领域。

早在2010年,阿里平台中的农产品(000061)销售额就已开始实现增长。而互联网企业真正有意改变农业产业的,是3年后阿里巴巴在浙江开始试点“农村淘宝”。几乎同时,京东也宣布进军农村电商市场并随后形成了“3F战略”(即工业品进农村、农产品进城和农村金融),他们希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突破农村地区的物流和信息流的瓶颈,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也是自2014年起,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开始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借助网络打开销路;前些年,电商综合示范县、电商扶贫等机制的整体推动,也有效推动了农村电商及物流等衍生产业的发展。

不过,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初衷”并未实现。除了畅通农产品销路,互联网企业更希望通过“优质农产品上网”减少农业生产到消费终端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以更多地让利农民和消费者。但经过几年发展后,电商无非再次回归成为农产品购销渠道之一,并未改变农业全产业链中的收益分配结构。其原因在于,农业的生产环节并未改变,还是相对低效且分散的;同时,多数农业生产主体对互联网的使用程度是相对较浅的,而在这一过程中,物流、电商的迅速发展又引入了新一批中间商。因此,互联网公司改变农业的初步构想自然也就很难实现。

笔者在各地调研中发现,农产品最终的收益分配方式,其实从最初的生产环节就已然决定了。那些生产初始严格使用优质种苗,并在其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效种植的生产主体,其农产品到销售终端之间的环节一般也相对较少,农产品普遍质量较高,因此他们也很容易直接接触到商超、食堂甚至终端消费者。但如果未能有效把控生产环节,导致产出品质参差不齐,自然就会多出进行分拣或销售的多层中间商,收益也就相对有限了。也就是说,对农业产业链上游进行赋能,是改变农业产业收益分配及整体效益的关键。这样看来,相对于5年前的仅针对销售环节的改变,这一次互联网公司对农业产业实施的贯穿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是有其实践意义的。

不过,即使是资金充足的互联网企业,想要投身农业全产业链也有不小的难度。

我国县域地区目前并不缺少优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他们已形成了相对高标准的生产作业方式,并能够直接接触终端销售渠道,收益也相对理想。相对于这些主体,尽管互联网企业在资金、资源和技术方面有极大优势,却在人才和地缘方面相对弱势。一方面,能够专注于农业生产环节的人本就极少,互联网公司能够接触的且愿意从事农业研究的就更少了。因此,将农业、技术人才稳定地留在农村,是这些互联网企业的难题之一。相对而言,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反而更有机会接触到愿意留在农村的专业人士,或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自身的经验技术。另一方面,农村有其特殊性和特别的社会规则。作为“新进入者”,互联网企业对此并不熟悉,这也很可能为其人员管理、经营可持续方面增加难度。

由于基础较弱,加上近几年政策扶持,农业产业确实是极大的一片蓝海。互联网企业想要通过数字化等方式改变农业全产业链的构想,必定要经历实践的锤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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