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茶认证颁证程序

2013-08-20

1、颁证申请

申请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索取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返回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如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发给申请人。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调查表返回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没有发现明显违背有机茶标准的情况,将与申请人签定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并确认申请人已经支付相关费用后,认证机构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者的茶园、茶叶加工厂和贸易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采集样品。

申请人在递交调查表或在接受检查时,应全面地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对于颁证委员会在确认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是否按照本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并决定对产品是还予以颁证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材料包括茶树生长、产量、投入物的用量和日期,投入物的使用方法、病虫害管理、修剪、采摘记录等;加工和销售记录、产品批号、出入库记录、运输记录等;土壤、鲜叶、商品茶分析记录;等等。

2、颁证检查

认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者所申请的内容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以评估其是否达到颁证标准。同时还要现场采集土壤样品和茶叶样品供检测。检查必须在生产季节进行。对茶园的检查面积不得少于申请颁证面积的1/3。这是常规的颁证检查。

为了防止违背有机茶种植和加工的行为,保证产品符合有机茶质量标准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时还进行不通知的颁证检查。

3、有机颁证

颁证委员会根据检查员的报告、相关的调查表和证明材料,对照有机茶颁证标准,评价申请者是否符合本标准,作出同意颁证、拒绝颁证和有机转换颁证的决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以后每年必须重新履行申请和检查手续。

同意颁证:如果申请者完全符合本标准,将获得有机茶园/茶厂/经营者证书。

有条件颁证:如果申请者能基本达到本标准,但有必要作若干改进时,在收到申请者愿意对要求进行改进之处的书面承诺后,可以获得有机茶园/茶厂/经营者证书。

拒绝颁证:申请者如达不到本标准,颁证委员会将拒绝颁证,并向申请者提出转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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