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正文

广东:三年基本完成农村 土地承包确权颁证

刘俊2013-02-02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谈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新华社发

  □今年10%的县(市、区)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到2015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

  □2013年,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区的镇基本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的镇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力争2013年合作社总量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3万家左右,农户入社率达15%;到2015年全省合作社总量达5万家,农户入社率达30%

  中央一号文件昨日正式发布,继续关注“三农”,迅速成为广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关心的焦点。广东省将如何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如何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保障进城农民和留乡农民的权益?如何用好中央扶农助农政策,做大做强我省农业?

  昨日(2013年2月1日),广省委农办主任、广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就上述问题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专访。

  ◎农村综合改革

  尊重农民进城留乡自主权

  南方日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我省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将采取哪些举措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利,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郑伟仪:在城镇化进程中,让农民进城进得踏踏实实,留乡留得安安稳稳,核心是要在尊重农民进城留乡自主权的前提下,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切实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利的意见》,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保护农民财产权利的制度保障机制。今年10%的县(市、区)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到2015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

  深化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力。要求各地在依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以镇(街)为单位,基本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和财务监管平台,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财务监管的公开化、透明化。2013年,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区的镇基本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的镇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

 

  ◎经营体制改革

  创新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制度

  南方日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具体到我省实际,将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郑伟仪:从今年起,我省将重点推进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四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专业镇村、农产品商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四大发展载体建设。

  我省还将改革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制度、金融服务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争当全国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的先行区。

  南方日报: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今年也不例外。我省今年将如何在粮食“四连增”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这项工作?

  郑伟仪:2013年我省发展粮食生产将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的总要求,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400万吨,努力实现粮食“五连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农民合作组织

  鼓励合作社多元化多类型

  南方日报:组织化程度较低一直来制约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后我省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p#分页标题#e#

  郑伟仪: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013年合作社总量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3万家左右,农户入社率达15%;到2015年全省合作社总量达5万家,农户入社率达30%;到2017年农户入社率提高至50%,合作社种养规模、农产品销售额、农机总动力分别占全省50%以上。

  这就需要进一步增加合作社数量,鼓励兴办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进一步推进联合发展,集中力量支持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进一步开展示范建设,积极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示范社活动,级级打造示范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灵活多样的合作社产品营销模式,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促进网上营销。

  

打赏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