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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险条例3月1日实施 后续发展期待提升市场覆盖率

2013-03-01

 

  3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随着政策发酵,农险市场潜力将不断释放。与此同时,农险后续发展仍面临市场覆盖率不高等问题。

  农险潜力吸引险企加快发展步伐

  去年11月《农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随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极大鼓舞了保险公司发展农险的信心。

  “《农业保险条例》实施使2013年成为农险发展的机遇期,也给尝试拓展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带来竞争与挑战。”中华保险农险部总经理韩涛说。

  随着政策的推进,农险市场格局已逐渐发生变化。农险不再局限于几家专业性农险机构和个别综合性保险公司经营,而是扩充至目前超20家险企共同竞争。

  “很多保险公司都跃跃欲试,我们更不敢懈怠,2013年人保打算在农村设立1万个农险服务站。”人保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盛和泰表示,人保财险2012年支付农业保险赔款60亿元,市场占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庹国柱说:“《农业保险条例》公布以来,不少地方农业保险形势令人看好。例如,去年河北省农险原保费收入12.86亿元,已成为河北产险市场的第二大险种。”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介绍,《农业保险条例》实现了农业保险制度新突破。2012年我国农险保费规模达到240.6亿元,同比增长38.4%。

  险企利用政策“四两拨千斤”

  此次新条例强调了“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与此前“定位于由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有所区别,体现出国家主张农险经营模式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专家表示,“政策性”和“商业化”有效结合,为农险发展带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前景。

  “财政补贴和商业保险相结合,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了‘刀刃’上,能实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盛和泰介绍,2007年至2012年,人保财险累计提供农险风险保障1.57万亿元,其中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约390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应放大40多倍,农户缴费的放大效应超过了150倍。

  目前我国农险补贴品种主要有16种,中央政府补贴在35%至40%之间,地方政府补贴一般则在40%左右。

  庹国柱认为,农险的发展需要依靠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范围及区域的扩大。“随着一系列政策的逐步实施,财政对农险的补贴比例将进一步提高,监管层还将陆续推出相应配套政策,持续扶植农险发展。”

  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监管层将加强《农业保险条例》的配套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扩大农险覆盖面、提高农险服务水平等。

  农险仍面临难解之题

  虽然推动农险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已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但在具体操作上,农险发展依旧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扶持力度持续增强,但目前我国的农险仍以政府为主导,农民参与度并不高。”韩涛表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及城镇人口、保险意识不强、种植业规模化程度低等问题,都在阻碍农险市场覆盖率提升。2013年中华保险将把提高农险覆盖面作为主攻目标。

  另外,地方政府所发挥的引导作用还有待加强。“农村面积广,农田、农户较为分散,而一个县经营农险的人员可能就十来个,全靠保险公司展业是不可能的。”庹国柱说,各地政府需要加强组织,提供更多方便渠道,利用财政手段加以扶持。

  此外,专家指出,目前农险发展不成熟,经营农险的保险公司的能力参差不齐。面对洪水、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偿付能力和应急能力遭遇极大考验,需要长期探索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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