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正文

国务院批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13-03-18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了财政部上报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

  根据规划,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中所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综合标准。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光坤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规划》实施后,可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约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同时,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推动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统计显示,2003年至2012年,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累计在全国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亿亩,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10亿斤,占同期全国增产粮食的25%左右。这意味着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我国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贡献了四分之一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打赏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