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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地财政大力支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2013-07-24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入汛以来,我国多地出现强降雨天气。为应对严峻的防汛救灾形势,各地财政已经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确保防汛抗洪资金及时拨付、物资及时到位,努力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有力保障。

  天津:财政拨付2.2亿元防汛减灾

  为支持天津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确保中心城区排水安全,使排水设施在汛期充分发挥效益,天津市财政拨付2.2亿元资金,加快防汛工程建设,应对可 能出现的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天津市财政专项用于防汛减灾资金主要用于一级行洪河道维修加固工程、防汛抢险储备物资购置、防汛一级通讯网及城市防洪信息系 统维护、水位监测设施增设等;市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包括排水管道疏通、泵站检修、河道保洁,死井修复、雨污混接专项治理、排水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

  山西:及时下拨防汛资金 做好救灾保障工作

  一是在汛期来临前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防汛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

  二是向省水利厅下达紧急借款2000万元,用于全省500多座水库备防石储备,保障全省水库安全度汛。

  三是争取中央财政特大防汛补助1000万元,用于受灾地区抗洪抢险和水毁修复。

  辽宁:累计拨付3.7亿元防汛资金

  为做好防御强降雨可能带来的洪涝灾害,辽宁省财政厅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反应积极,行动迅速,主动加强与省水利部门的工作沟通,多渠道筹措资金8300万元,于近日拨付下达,支持各地及时做好防汛工作。

  一是支持各地对影响安全度汛的河道堤防险工进行抢修;二是购置补充一批救生衣、抢险舟、排水泵、发电机组等防汛抢险物资;三是支持修复2012 年遭受水毁的重点水文测报站点,确保水情雨情测报及时准确;四是支持重点防汛区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防汛报汛作用。

  今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筹措拨付各类防汛资金3.7亿元,重点支持了河流治理、水库维修养护、防汛报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储备抢险物资等,为保障全省安全度汛将发挥重要作用。

  安徽:做好防汛应急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

  入汛以来,安徽省部分地区遭遇多次强降雨袭击,部分河库水位猛涨,长江干流崩岸险情时有发生。6月份以来,省财政紧急下达防汛资金6900万 元,支持各地做好防汛应急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资金重点用于长江崩岸应急整治、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除险加固及实施防汛应急措施。省财政要求,各地必须严格 按照防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截留、挪用。

  陕西:第一时间下拨重灾区洪灾应急资金

  7月8日以来陕西省出现持续强降雨过程,延安、渭南、榆林、安康和商洛5个市22县(区)受灾,受灾人口32.4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56 万人,因灾死亡17人(延安市16人、商洛市1人),失踪2人(延川),受伤20人,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645户,一般损坏房屋2205户,农作物受灾面 积19.94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3.0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77亿元。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并紧急启 动拨款通道,第一时间拨付5市救灾资金500万元(其中:延安市200万元、渭南市100万元、榆林市100万元、安康市50万元、商洛市50万元),帮 助受灾市县做好受灾群众应急和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

  四川雅安:落实责任 应急值守 保障资金

  一是层层落实防灾救灾责任。高度重视汛期防灾救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层层抓落实。机关各科室分工配合,全力协助抓好防灾救灾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严肃汛期值班纪律,严格灾情、险情报送程序和时限,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全力抓好救灾资金保障。切实抓好应急抢险资金统筹安排,及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应急抢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资金需求。截止目前,市财政局已向各受灾县(区)调度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灾资金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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