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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农民培育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机制

2013-12-08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田玉斌 江苏省农广校兴化分校王文新

  作为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一年来,江苏省兴化县立足做强做大地方优势产业,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积极实践,大胆创新,探索出一套与市情、产业相匹配的培育机制、培育模式及优化培育环境的措施,对指导今后培育工作开展具有现实意义。

  健全培育机制畅通培育通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层次、多环节,多渠道、多类型等培育构件,要求农业、财政、国土、供电和金融等关联部门,在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以及在产、加、销等多个领域予以协同,这不仅需要有专门的培育机构对培育构件予以整合,更需要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对培育工作予以规范。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须先从健全培育机制入手,理顺培育思路,搭建培育框架,畅通培育通道。

  培育机制一般包括培育机构和工作制度两个部分,健全培育机制首先要健全培育机构,搭建好培育的平台。其次要健全工作制度,编排好培育内容。

  按照这一培育思路,兴化县一方面相继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和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服务工作室,明确农广校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机构设置合理,任务分工明确;另一方面先后出台了多部门参与、联合共建的培育协作制,服务扶持、政策扶持和项目扶持的政策推动制,专家服务团队与职业农民开展挂钩服务的结对帮扶制,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两年一次审验的证书年检制,职业农民每年须接受30个以上学时继续教育的能力提升制,专业性较强的农业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制等6项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系统全面,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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