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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县土生金——江西省南昌县农村改革试验纪实

2013-12-08

  ① 建设中的塔城乡中心校,城镇和农村的孩子都在这里上学,享受均等教育。

  ② 江西省南昌县作为全国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县建设完成11个农村新社区,并发放房屋产权证,允许上市交易。图为封顶中的银三角横岗农民新社区。

  ③ 曹门村的张根娣(左)在即将拆迁的老屋前。 本报记者 黄俊毅摄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千古名文《滕王阁序》开篇所说的豫章,就是江西省南昌县。

  江西三面环山,五江北流,汇入鄱阳。五江如五指,鄱阳似“掌心”。南昌县头枕鄱阳湖,正是“掌上明珠”。该县独拥三个“国家级园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011年,全国首批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揭晓。南昌县跻身其中,承担统筹城乡的重大改革试验任务。南昌县委书记郭毅说,虽备感荣幸,但压力也很大。

  压力在哪里呢?“南昌县城镇化率已达50%,相当一部分农民离开了土地。空心村众多,农民宅基地浪费严重。大部分人脱土后,由于未找到新的生活出路,仍然半工半农。兼职农民农田太少,不足以养活全家;全职农民耕种规模过小,难以提高收入。农民有后顾之忧,耕地集中耕作、空心村整治、发展现代农业、城乡统一规划就困难重重。”郭毅说。

  城乡一体化

  新村农房有产权

  众所周知,农民宅基地属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房子不能上市交易,不能作为抵押物。农民没有房屋处置权,不仅不能融资,也因担心丢掉“老根”而占着旧宅不放,使空心村整治、土地综合利用、城乡统一规划难上加难。赋予农民房屋产权,以上难题将迎刃而解。于是,空心村整治、城乡统一规划、新社区建设迅速全面铺开。

  今年4月1日,南昌县政府下发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空心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工作,规定农村新社区人口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0人,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亩,整治和复垦的面积不低于100亩。方案提出,每个社区都要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学校、购物中心、老年活动室、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南昌县城建局总规划师廖峰说,对每个达到建设标准和规模的农村新社区建设点,县财政将拨5000万元用于建设。

  黄马乡徐家村,记者看到这里正在拆迁。半年后,这里将建成栋栋高楼,集中安置9个自然村的农户。黄马乡副乡长李阳说,全乡9个空心自然村,近400栋房子,现在全部拆了。“县里4月份发文件,乡里6月26日开动员会,到8月底,全部拆清。”

  历来拆迁都是“老大难”,房子被拆了,农民乐意吗?

  “我签了协议,就要有好房子住了!政府做了件好事!”曹门自然村64岁的张根娣高兴地说。原来,南昌县政府规定,空心村整治中,对拆除旧房的农民,全部给予补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是:框架结构780元,砖混结构600元,砖木结构480元。如果农民选择安置房,则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是:框架结构630元,砖混结构450元,砖木结构330元。此外,每平方米给予100元补助、30元过渡期安置费。张根娣家老房子120平方米,加上附属建筑,仅补偿费就是不小的一笔。

  在南昌县银三角区横岗村,一幢幢18层高楼正封顶。工地项目经理吴拾金说,在建的是横岗农村新社区,去年底开工,明年6月底前将竣工。

  新楼最诱人的是有产权证,可上市交易。南昌县房管局副局长涂桂生告诉记者,农村新社区住户与县国土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基准地价的50%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到县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这个手续也可在转让住房时办理。

  给予农民房屋处置权,农民新社区住房允许上市,在政策上合法吗?

  “试验区给了你一块牌子,让你去探、去试。我们要为全局改革探路。”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宋洪远说。

  通过空心村整治,南昌县腾出用地1.1万亩。县委书记郭毅说,南昌县将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形成较完善的“核心城镇——中心镇——特色乡镇——中心村——新农村”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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