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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承包地“多权分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4-01-20

 

  农业部网站1月17日刊发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求是》杂志上的撰文,其中明确提出,土地问题是农民的首要问题。

  此次一号文件对土地承包与经营关系为代表的农村土地问题,给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解决的方向。“之前大家都有这个概念,但是在中央一号文件里明确提出这种权属关系,在我记忆里还是第一次。”梅州市农业局局长刘玉涛表示,《意见》中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这也就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承包土地上的几种权利进行‘分离’的方向。”

  《意见》甚至明确规定,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经营权一旦放开、搞活,可能为几方都带来利益:首先,对有承包权的老百姓来说,承认个人土地承包权是土地经营权分离、放开的基础,所以老百姓的利益就有保障了;而对于其他产业的资金来说,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离、集中、流转,也为他们进入农业产业提供了一个平台。

  这是一种非常领先的思维,进一步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也让土地资源的力量进一步解放了出来。“农用地一定不能非农化,但是农村的劳动力可以非农化,这就为资源优化配置和流动,整个农业生产带来了活力。”

  正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工作才能进一步稳定推进。一号文件的第五部分表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而其中第一点就明确提出,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而这项工作也认为是“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前提,正是有了土地等多种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农民合作社的生产规模化才能实现,而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增多才能成为可能,其他业态的资金才能进一步向农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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