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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周:培育“核心农户”正当时

熊丽2014-02-12

    ——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周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如何看待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周。

  李周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在非农化、城镇化、市场化、专业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延续了数千年的小规模农业基本瓦解,农业经营体系发生了3个“替代”,即以自给为主的农业生产被以商品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替代;劳务交换被劳务购买替代;社区规则被市场规则替代。这意味着经过持续几十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条件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经营体系必须根据以上3个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

  解决好“谁来种地”这个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李周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发育市场、完善制度、培育核心农户。什么是核心农户?李周分析认为,在专业农户中,人均收入低于非农户的农户为传统农户;人均收入不低于非农户的农户,则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的核心农户。核心农户是具有自生能力的农户,是实行企业化经营、融入市场体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户,包括家庭农场,提供外包服务的农业大户或从事农业的公司等。农业以核心农户为主体,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商标注册,有助于保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李周告诉记者,对于国家来说,农产品安全程度、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是更为重要的目标,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农业生产经营必须以核心农户为主。他的具体建议是:

  一是以土地流转和农地经营权入股等措施,促进土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离,促进核心农户发展。到去年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6%。这意味着,农地由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拓展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政府在技术、信息、人才培养、农户合作等方面提供服务,为核心农户的成长创造条件。发育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市场,降低核心农户的生产成本,提高核心农户的生产经营效益。#p#分页标题#e#

  三是创新农村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发挥各自在规模、效率、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

  四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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