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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改革提速:四川首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落定

林远 刘海2014-02-12

    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再提速

  四川首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落定

  专家提醒警惕潜在偿还风险

  记者 林远 刘海 北京 成都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作为对中央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的一项重要实践,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日前完成了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专家表示,与正常的商业贷款不同,农地经营权抵押存在难以控制的偿还风险,值得警惕。

  农历新年刚过,41岁的温江苗木商郭朝建又从银行获得了一笔62万元的贷款,虽然这笔贷款与以往的贷款相比,并不算是一笔大数目。但这笔贷款却是郭朝建用122亩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做抵押带来的。

  在温江,用种植在土地上的苗木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已有多年,但这次,郭朝建只提供了流转合同、营业执照以及122亩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就很轻松地从银行贷款62万元。郭朝建说:“过去贷款,是以地上的附着物做抵押,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受市场价格影响,银行方面也觉得风险比较大。通常价值4000万元的苗木,能贷款1000万元。这次62万元的贷款,没有用苗木做抵押,而是用土地经营权,手续简便,基本解决了后三年的生产管理费用。”#p#分页标题#e#

  郭朝建为记者算了笔账,每亩地经营权按5000元贷款算,初期苗木投入之后,每年的生产管理费用在每亩1700元左右,这5000元就足够支撑三年的日常费用,三年后,苗木就可以出圃见成效,这大大地缓解了日常资金压力。

  据了解,今年1月,经申请,郭朝建的温江红花紫薇花木专业合作社获得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载面积122.53亩,有效期5年;随后,由四川标准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会同温江区相关部门、银行机构、担保公司和农户代表等,共同评估这些土地的经营权价值为88.11万元;最终,成都银行为这家专合社提供了62万元的贷款。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所长秦富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四川省试点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就是对上述“三权分离”改革的一项重大实践。

  秦富说,对接受贷款的农民来说,抵押给金融机构的仅仅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收益,无论如何不会失去对土地的承包权力。对金融机构来说,以往多数的抵押物都是有形的,与之不同的是,土地的经营权是无形的,而土地上的作物则又是有形的,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抵押物形态。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一行三会”对这种新型业务是持积极鼓励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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