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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合作社的“双赢”流转

apple2014-03-21

  本报记者 陈涛

  “丰田农机合作社创造了一种合作社与农户‘双赢’的土地流转模式。”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江西调研组在对武宁县丰田农机合作社进行调研后认为。

  3月初,正值春季农业生产关键时节。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江西调研组来到武宁县后,立刻冒着绵绵细雨,来到泉口镇丰田村的丰田农机合作社。

  调研组成员白天行走在合作社的田间地头,全面了解和掌握合作社发展、春耕备耕、农民增收等情况,并与合作社社员、村组干部举行座谈,单刀直入说重点、问难点、解疑点,晚上回到住地后立即召开调研组成员讨论会,共同梳理剖析一天的调研情况并及时形成总结报告。

  据了解,2011年,丰田村村民郭邦华、聂道财以及其他4个村民分别出资200万元和150万元,发起成立丰田农机合作社。为激发周围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合作社降低入社门槛,实行开放式股东结构,农民只要交纳1万元以上的现金或带有价值1万元以上的农机并带地入社,便可以入社成为合作社股东。动态的股东结构使得合作社股东人数迅速增加,2012年达到106人。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压力也得到有效缓解,充足的资本金使合作社能够更新、购买一些更多更好的农机具,代耕代收等各项服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然而,合作社本身只有很少的土地,共约400亩,远远不能满足当时合作社农机具的服务能力。加上土地未能连片成块,不能形成规模种植,仅仅依靠为农户代耕代收和小片种植,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始终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于是,合作社2013年决定因地制宜,鼓励农民流转荒地给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种植。

  当地农民与合作社签订了5年流转合同,将荒地无偿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则必须在合同期内对荒地进行修整改造成农田,并开展农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给你荒地还我良田”的形式深受农民欢迎,合作社迅速流转土地达1078.3亩。当地农民高兴地说:“反正都是抛荒地,流转之后就能变成良田,而且不花我们一分钱,合同期满后可以自己收回耕种,也可以有偿流转给合作社种植,多好啊。”正所谓流转农民实现了自己一方的“赢”。

  由于土地是无偿流转,合作社就可以把节省下来的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进行修建农田和相关道路、沟渠等。据介绍,合作社2013年用于平整修建田地沟渠费用20多万元,平均达200元/亩,有效提高了土地的产出能力。加之流转土地连片成块形成规模化种植,以及机械化作业和种子农资等集中采购优惠的优势,合作社收获很大效益。#p#分页标题#e#

  郭邦华介绍说,2011年合作社总纯利润才25万元,2013年仅流转土地的种粮收入就达到40多万元。而且流转合同到期之后,农户如果对外进行土地流转,将优先流转给丰田合作社,从而实现了合作社一方的“赢”。

  “合作社的这种‘双赢’模式可谓一举多得。”调研组认为,既探索出了丘陵山区消除抛荒撂荒,使零散土地能够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办法,又找到了如何有效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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