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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城镇化进程中应以创新促进乡村善治

apple2014-05-13

  中新网张家港5月11日电 (记者 张冉)“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改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新趋势成为当务之急。”

  10日,农民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唐园结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中国‘三农’发展(永联)”研讨会上如是说。该研讨会由农民日报社主办、江苏省张家港市永联村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乡村治理典型代表、明星村代表、学界专家,围绕城镇化进程中的治理结构调整与创新、农民利益维护与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延伸等“三农”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会专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村庄空心化、老龄化严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集中出现,只有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创新体制机制,才能实现乡村善治。

  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强调,在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过程中,要维护好农民的物质利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要着重明晰物权及其份额,让农民共享改革的成果,使农民享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还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产,确保集体资产有稳定的收益,进一步壮大农村实体经济。”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认为,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不能够再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要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把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农民日报社通过专题调研,发掘了12个乡村治理典型地区的实践探索,包括浙江诸暨重于社会综合治理的“枫桥经验”、广东佛冈县“三个重心下移”农村综合改革、江苏南京六合区的赵坝“农民议会”等。作为典型之一,永联村“五位一体、共融分治”的创新探索,把村委会的职能分解到经济合作社和社区,理顺并厘清党政关系、政经关系、村企关系、政社关系,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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