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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美丽乡村”省级地方标准

apple2014-05-16

  本报讯日前,由浙江省安吉县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6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全国首个美丽乡村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正式发布并在全省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浙江美丽乡村建设进入到一个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方法的新阶段。

  据介绍,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以安吉县新农村建设成功经验为基础。安吉位于浙江省北部,是国家环保部授予的生态县,早在2008年时,就在全国率先提出用10年时间建设“中国美丽乡村”,五年多时间,安吉成功实现从“试点”到“示范”的跨越。

  笔者了解到,此次出台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中,还规范性地引用了新农村建设现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21项,并对经济、环境保护、安全等基本指标进行统一规范和量化,共涉及相关指标36项。共有11个章节,主要框架分成基本要求、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组织建设与常态化管理7部分,使得美丽乡村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工作实践。

  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赵孟进表示,《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只是操作指引,并非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整齐划一,而应尽力彰显各乡村自己的特色,按照乡村的自然禀赋、历史传统和未来发展要求,最大程度保留原汁原味的乡村文化和乡村特色,以适应不同村庄的发展要求。朱海洋陈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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