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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强:为粮食主产区营造相对宽松的财政环境

nadmin2014-06-16

  为粮食主产区营造 相对宽松的财政环境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程国强

  

  本报记者 刘 慧

  就如何建立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经济日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农业经济学博士程国强。程国强长期致力于农业与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等问题的研究,主持过多项国家级课题。

  记者:湖北监利等县市所面临的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应该为产粮大县建立什么样的利益补偿机制?

  程国强:现阶段,全国粮食生产大县仍普遍面临农业基础薄弱、土地细碎化、劳动力弱质化、粮食生产兼业化副业化,以及科技推广应用迟缓、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多年来,产粮大县基本上都是经济小县、财政穷县。随着国家支农项目资金投入越来越多,要求产粮县配套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导致产粮越多、包袱越重、财政越穷,既不能有效提高农民种粮务农积极性,也影响到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为逐步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抓紧建立对粮食生产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一是持续强化粮食生产大县的农业基础,这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农田水利、耕地质量、抗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切实向粮食生产大县倾斜,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持续加强粮食生产物质技术装备,这是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大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将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装备结构与农机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农技推广有机结合。当前有很多农业科技,如工厂化育秧、机械化耕播防收、粮食烘干储备,其适用对象并非是分散、小规模农户。应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有机结合,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向规模农户、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等生产主体提供技术推广服务。

  三是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粮食生产大县财政实力较弱,为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要持续增加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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