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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城市探路新型城镇化“钱”途

林火灿2015-02-11

  “钱从哪里来”一直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焦点话题。近日,62个城市(镇)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机制等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已经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力争到2017年,各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明确了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降低行政成本等。这一系列政策举措,能否帮助城镇化试点城市(镇)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农业人口市民化成本三方共担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是62个城市(镇)开展城镇化试点面临的首要任务。

  多年以来,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大约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导致市民化进程滞后。

  《试点方案》表明,试点城市(镇)将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不过,要完成这一试点任务并不容易。据中国社科院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北京通州区的初步测算也显示,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每人10万元,而本区农业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每人25万元。这笔钱从哪里来,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以大连为例,在试点期,大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大约为11万元。其中,政府将承担40%、企业承担32%、个人承担28%。其中,大连市政府承担的220亿元公共成本,将主要由大连市政府承担,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政策;完善引导个人和企业承担相关成本的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更有利于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调动地方推进人口城镇化的积极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将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市中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同时,也将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加,这些都将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巨大动力。”李佐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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