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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服务农业”到“经营农业” 河南农机合作社

张兴军2013-01-03
新华网郑州1月3日电(记者张兴军)在农业大省河南,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合作社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功能定位也从最初的“服务农业”向“经营农业”悄然转变。在家庭承包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成为农业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

  把家里的15亩耕地交给合作社“托管”后,武陟县农民原小庄一身轻松。他说:“两个孩子都在外打工,不愿回家种地。我都快60岁了,精力越来越不济。"带地入社"后,每亩地每年交330元服务费,从种到收,合作社全管了。抽出了身,我在村里开了个手机店。”

  为原小庄“托管”土地的是当地的三阳村鸿运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原胜利介绍,目前合作社经营土地1.3万多亩,其中“托管”1.1万亩,直接流转土地2600多亩,年纯收入近200万元。

  “合作社下设农机部、农资部、植保部、加油站、土地流转部、信贷担保部、培训部,覆盖粮食生产"全链条"。”原胜利说,“从单纯提供农机服务转向"经营农业"后,合作社亩产增10%,投资省10%,这一增一减,就是我们赚的钱。”

   河南省农机局统计,目前该省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达到4776个,比2007年底增长8.5倍,稳居全国首位。全省农机合作社数量约占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总数的一半左右,较全国平均水平高32%。农机合作社年均作业面积超过5000万亩,参与土地流转面积483.6万亩、土地托管面积832万亩,订单作业 面积3061万亩。

  河南省农机局局长张开伦表示,当前全省农机合作社正由数量扩张向效益提升方向转变,由劳动联合向土地、资本联合转变,由单纯提供服务向农业经营转变。

  “河南省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在2000万之多,在此情况下,全省粮食生产仍然实现"九连增",农机合作社的作用不可替代。”张开伦说,“从长远看,农机合作社将日益成为土地流转的新主力、集成应用农业技术的新载体、现代农业经营的新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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